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习近平总书记的话震撼了我们的内心。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党员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山东省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把卖官当作生意来经营,夫妻二人开起了“卖官夫妻店”。重庆市城口县原人大主任于少东折服在儿子“梦想”、“贤内助”嚣张跋扈敛财之下。反腐倡廉,不仅需要制度建设、权力约束,还需要党员干部“正家风”。
焦裕禄教育一家扎根兰考,与群众共命运;他不让孩子“看白戏”,将票款如数送给戏院,又建议县委作出“十不准”的规定。谷文昌让高考落榜的大女儿做临时工,二女儿结婚时准备家具,他没有批给一寸木材。杨善洲严格约束家人,“公车不私用”,连搭“顺风车”也不行。他们培育家风,抓到了根本、落到了行动。他们以公仆之心、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奉公品德立身、干事、治家,是党员干部的榜样,也是传承红色家风的榜样。因此,我们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不仅要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更要身体力行,把向上向善的标尺树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家庭助廉的风气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