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大堡底村村支部副书记叶某某指使他人帮自己给老党员送大闸蟹,以拉票贿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据查,2016年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叶某某在与同村党员刘某某一起吃夜宵时,要求刘某某帮其送大闸蟹给大堡底村的老党员,希望老党员在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支持自己,刘某某予以答应。之后的一天,叶某某在其村委会办公室与刘某某商量送大闸蟹对象,确定了17人名单。10月23日,叶某某购买2480元的大闸蟹,分装成18份礼盒,每份10—12只大闸蟹,并通知刘某某拿去送礼。当晚,刘某某将其中的17份大闸蟹分别送给17名老党员。
此事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日前,经温州市瓯海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叶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瓯海区纪委有关人员说,为做好本轮换届选举,该区进行了广泛的换届纪律宣传,基层群众对换届纪律也有了更多了解,本案即由热心群众举报而破。下一步,瓯海区纪委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换届纪律,破坏换届秩序的违纪行为做到了露头就打,切实维护好换届选举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