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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巡察在村头,到基层全覆盖 温州创新 “三位一体”巡察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4日

最新一期的《反腐败导刊》刊发了一篇关于温州创新 “三位一体”巡察的文章,图文并茂地报道了农村基层、市直单位、重点项目“三位一体”巡察新模式的推行成果。

2017年5月5日晚上7时许,随着最后一张选票计票完成,平阳县鳌江镇东江村顺利产生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至此,温州市在全省第一个完成了村级四套班子和社区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基层换届的顺利完成离不开严明的纪律作保障,而农村基层巡察制度在这其中发挥了汗马功劳。自2016年换届准备工作启动以来,温州市通过农村基层巡察,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全市共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立案379起,处理农村党员干部334人,有力维护了换届纪律。


  农村基层巡察制度,是温州市于2015年首创推行的一项工作,与中央、省委的党内巡视制度一脉相承,而着力点更加直接地对准了农村基层。“在温州,90%以上的党风廉政信访件来自农村基层,正是针对这一实际,我们在地级市以下尚无巡视制度的情况下,创造性地推出了直抵农村基层第一线的巡察制度。”温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宋志恒曾在全市巡察工作部署会上如是说。

  

  农村基层巡察制度的“应运而生”,得益于温州多年来的实践:各种专项检查格外留心涉农资金运行情况;基层执纪监督持续关注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积极编织“制度笼子”约束“小官贪腐”……加上近年中央和省级巡视工作成效显著,温州多年的酝酿迎来了化雨的春风。2015年4月,温州农村基层巡察制度向着村级“三资”管理、村干部腐败、基层信访等突出问题初露剑锋。1.jpg


  据统计,2015年4月至12月,温州市派巡察组在各地共接待群众近1600批、6282人次;通过接访、暗访等多种途径,梳理并交办问题1749件,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三访”问题411件,解决民生问题140件;涉农违法违纪问题也接连铲除,全市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71起,涉及村干部167人,移送刑事立案58起,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55起,开除党籍63人。

  

  推行头一年的斐然成绩,证明了农村基层巡察制度是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有效方法,随后,温州市也在不断地对巡察制度进行创新和完善。

  

  2016年2月,温州市在提升农村基层巡察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市直单位巡察、重点项目专项巡察,形成“三位一体”巡察格局,剑指农村基层“微腐败”、市直单位“作风病”和重点项目中的“不担当、不作为”。

 

   “三位一体”巡察启动以来,全市共巡察乡镇(街道)59个、基层站所128个、村1384个,发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5454个,处理人数816人;巡察市直单位48家,开展个别谈话3094人,发现各类问题583个;巡察重大交通项目6个,着力查纠了一批不担当、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力推动重点项目攻坚提速。


  巡察工作在“骤雨打荷叶”般出击之时,也有力强化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推动了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在市直单位第一轮巡察中,巡察组将发现的26个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进行处置,对重点的案件进行“一案双查”,发挥问责的强大震慑,有力增强了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自觉性。平阳县自我加压,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短短几天顺利完成鳌江跨江桥梁项目相关拆迁工作,拆迁面积达两万多平方米;鹿城区将“大拆大整”、村级组织换届纳入农村基层巡察工作重点,对发现“村霸”“地霸”干扰“大拆大整”工作或其他损害村民权益等问题的,及时向公安、检察等部门抄送,形成打击合力;永嘉县针对专项问题破解之难,组建专家团,“以专巡专”,在对该县司法局开展巡察时,专门聘请外地法律顾问对法律工作者协会账目进行抽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1起。

  

   “农村基层巡察、市直单位巡察和重点项目专项巡察,织成一张基层巡察的立体监督网,不仅网罗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和‘四风’问题,也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据温州市纪委介绍,农村基层巡察已于2015年6月由浙江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明确向全省推广。期待作为升级版的“三位一体”巡察,早日形成新的温州样本。

宋书记点评:

为探索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近年来温州市委根据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立足政治巡察,不断拓展创新,初步形成了农村基层、市直单位、重点项目“三位一体”的巡察新模式。

  

  农村基层巡察以村、乡镇(街道)、基层站所为对象,重点巡察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级民主管理混乱、农村信访形势严峻、乡镇(街道)监管缺位等问题,发现和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市直单位巡察以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对象,重点巡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压实了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重点项目专项巡察以项目业主单位、属地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对象,重点巡察项目建设过程中党员干部执行不力、担当不够,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有力激发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为重点项目建设增速提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从温州的实践看,上述三种巡察方式同出而异名,殊途而同归,“三位一体”,相辅相成。既能在监督的范围上实现纵横相错,全面覆盖;又能在监督的效果上,做到点面结合,抓铁有痕。“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我们将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探索,不断实践,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巡察优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