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清廉温州 > 监督曝光 > 平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平阳: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8日

日前,平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万全镇原党委委员苏苗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苏苗蓬利用职权,在万全镇昆宋公路两侧绿化补植等工程中给予平阳县爱绿造林队照顾,并多次收受该造林队法人代表杨某某财物,共计现金1万元、超市卡2000元以及高档白酒、补品等,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9月,苏苗蓬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2、闹村乡原党委副书记施正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时任水头镇党委委员、闹村社区党委书记的施正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樱花种植、绿道古道建设以及片林等项目提供关照,并收受“好处费”现金1.5万元、超市卡2000元以及中华香烟(软)2条。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3月,施正由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3、腾蛟镇违规发放奖金福利问题。2014年、2015年,腾蛟镇通过超额发放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奖的形式,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共计14万余元。2017年4月,腾蛟镇对上述超额发放奖金福利全部收回。时任腾蛟镇党委副书记吴亦丛对该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于2017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腾蛟镇计生办主任黄爱生、计生办原副主任兼出纳苏晓红对该问题负直接责任,分别于2017年7月、2017年9月受到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

4、万全镇孙楼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周纯者等人违规收受他人土地租金用于吃喝宴请问题。2013年,时任万全镇孙楼村党支部书记周纯者和叶某某等4人违规收受他人转送的土地租金共计1.5万元,用于违规村务接待和个人宴请。2017年4月,周纯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青街乡王神洞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兰天等违规购买烟酒问题。2016年,兰天等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3400元购买烟酒用于接待。兰天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5月,兰天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