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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狠抓检务督察,强化纪律作风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28日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针对作风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司法办案等方面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检务督察,以“四个结合”有力促进全市检察队伍工作作风转变。

一是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以派驻纪检监察组为主要成员的检务督察委员会,专职负责牵头督察工作组织各业务部门的业务骨干为兼职督察员,以纪检部门主抓、业务部门搭台联查的“二合一”工作模式,增强督察专业性与针对性。

二是常规与专项相结合。在对落实作风建设、“最多跑一次”改革常规督察同时,关键加强对检察机关司法作风中的办案程序、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方面的专项督察活动,共随机抽查市检察院和11个基层院的不批捕、不起诉2类24个案件,发现案件瑕疵类问题33个。 

三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在听取汇报、查阅台帐、抽查案件、实地走访等明察的基础上,检务督察小组对照《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若干规定》的要求,以普通群众身份深入窗口单位,通过到窗口观摩办事过程和服务水平的“现场看”、征询群众意见建议的“跟踪问”、模拟体验办事具体过程的“具体办”等方式进行暗访。

四是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检务督察小组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在全市检察系统予以通报,并发出整改建议书9份,要求两级院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对落实整改建议不力或以后发现同样问题的部门将根据《温州市院全面从严治检警示约谈实施办法》和《温州市院全面从严治检亮牌整改实施办法》启动警示约谈或亮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