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清廉温州 > 动态 > 泰顺:老赖“村霸”终于赖不过了

泰顺:老赖“村霸”终于赖不过了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7日

日前,泰顺县梧桐垟村村委会账户收到了该县人民法院划入的一笔2万多元的款项,这是该村村委会原主任吴江干想“赖”掉的违纪款,县纪委监委通过司法途径成功予以追缴。“纪法恢恢,谁也逃不了党纪国法的惩治。” 梧桐垟村村民高兴地说。

提起村委会原主任吴江干,村民们无不义愤填膺:“他在村里搞‘一言堂’,挪用集体资金、侵吞村民建路费……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村霸’!”

独断专行,霸占公章随意用

作为梧桐垟村村委会原主任,吴江干对村级事务管理独断专行,自己“说了算”。梧桐垟村水泥路浇灌工程完工后,拨付工程款需要村监会审核并盖章,但吴江干找理由向村监委主任借了公章后就再也没有归还,工程款拨付的收款收据公章自己盖,村监委主任签名也由他代签。一个工程从发包、实施到结算都由他一人说了算,其他村两委班子都没能参与进去。就这样,吴江干在村账里将水泥路浇灌面积从4100多㎡虚增到5170㎡,需支付的工程款也从54000元变更为67210元,将多套取的13210元工程款占为己有。

 中饱私囊,侵吞建路代收费

2009年梧桐垟村在建设村道路时,有的村民将私家路面也搭进村集体浇灌,并支付费用。吴江干代表村集体收取了村民们的建路费,但未放村里入账,而是直接侵吞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当起老赖,意图不退还违纪所得

2011年3月村级组织换届后,吴江干未被选上村干部,心存怨恨,拒不将结余的村集体资金移交给下一届村委会。

2016年12月,经查证,吴江干挪用集体资金28038.69元,泰顺县纪委作出给予他开除党籍、追缴违纪所得的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后,为了不退还违纪款,吴江干竟东躲西藏,当起了“老赖”。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吴江干虽然受到了党纪处分,但只要违纪款没有追回,这个案件就不能结束,只有让每一个处分决定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纪律处分的惩戒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