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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32条意见+“两清”活动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7日

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的若干意见》32条(以下简称《意见》)及《“清廉司法、清正风纪”专项队伍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保障有力的法治环境、宜商宜居的城市环境、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五个环境”,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提出了32条全方位司法服务保障措施。 

中院将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廉司法、清正风纪”专项队伍建设活动,重点开展违规经商大清理、干预留痕大检查、涉企诉讼大回访、执行工作大督察等四大纠治活动,严厉查纠涉企司法服务“庸懒散拖”和不担当问题,严处滥权者、严查怠职者、严惩谋私者,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效能,帮助企业减负,体现惠企政策,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司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