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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两会”设立会风会纪监督组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3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设立会风会纪监督组,对“两会”实施全程监督,进一步优化会风、严肃会纪。

今年市“两会”会风会纪工作的力度有增无减。由市纪委牵头成立了会风会纪监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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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设立会风会纪监督组和4个全程驻点监督组,并对大会进行动态监督,及时记录与会人员参会以及违反会风会纪、选风选纪等方面情况,每日一报。代表团履行会风会纪主体责任,各代表团团长为会风会纪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本代表团成员和会议工作人员执行会风会纪要求情况。

市政协专门召开各组召集人暨会风会纪监督员会议,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的有关纪律要求加以明确。会议要求,会风会纪监督组不仅要对到会率、会场纪律进行检查,还要通过深入会场和委员、列席人员讨论点查看、巡查驻地、核实核准到会情况、接受举报等方式全程对各次会议进行动态监督。

这次,“两会”的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签署了“十不准”承诺书,增强了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