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清廉温州 > 动态 > 苍南:通报多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苍南:通报多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9日

今年以来,苍南县纪委、县监委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形成了有力震慑。

1、龙港镇瓶装液化气综合整治办公室原工作人员方钦克靠山吃山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方钦克利用工作便利,设立苍南明顺液化气有限公司,并让无证照液化气经营户挂靠收取挂靠费。此外,方钦克还存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价值2000元超市购物卡问题。2018年4月,方钦克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2、苍南县粮食批发市场拆建工程办公室原副主任郑元如利用职权向企业无息借款谋利等问题

2013年至2014年,郑元如利用职务便利,两次向苍南县粮食批发市场拆建工程某代建公司出纳蒋某无息借款共计20万元,用于个人资金周转。2016年端午节和中秋节,郑元如收受该蒋某所送的酒等礼物,价值5000余元。2018年4月,郑元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3、桥墩镇国土所原所长陈明锋利用职权影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牟利等问题

2010年12月,陈明锋以妻子名义入股某房开公司, 2014年10月该房开公司全体股东书面授权陈明锋实际执行董事长权力。在参与管理公司期间,陈明锋共领取工资19万元。2018年4月,陈明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4、宜山镇城建办主任陈绍梭等人以“业内规矩”名义向企业索取钱款等问题

2016年,宜山镇城建办主任陈绍梭、城建办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陈嘉鹏,违规向2家招投标代理公司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提成共计10000多元,用于城建办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办公电脑配置升级等。此外,陈绍梭、陈嘉鹏还存在利用参与评标违规收取招投标代理公司红包的问题。2018年4月,陈绍梭、陈嘉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