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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路吃路”不知悔 侵吞公款终受惩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4日

近日,瑞安市南滨街道外甲村党支部书记郑志顺因骗取侵吞农作物补偿款、搭股参与本村工程建设等问题被党纪处分。

事情还得从2013年说起,“我知道在被征用土地上是不能继续种植农作物的,但是高速公路经过我们村,就是给我们‘赚外快’的机会。更何况这补偿款是为村民争取的,所以我就认为骗取点补偿款也无可厚非。” 郑志顺懊悔地说道。

原来,2013年,因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瑞安段工程建设需要征用外甲村土地,高速办与外甲村签订农作物补偿协议,对外甲村农作物进行一次性补偿。同时协议明确,本次补偿后,在被征用土地上继续种植的农作物不再予以补偿。

2016年,高速公路工程在外甲村进场施工后,村民多次向时任外甲村村委会主任的郑志顺反映,自己在被征用土地上种植的农作物因高速公路施工遭到破坏,要求高速办进行补偿。郑志顺认为,帮村民“申领”农作物补偿款,既做了顺水人情,又提高了声望,何乐而不为!遂多次找到高速办南滨片农作物补偿经办人章某索求补偿,并请相关工作人员“吃便饭”。2016年8月,高速办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将11250元补偿款转入郑志顺私人账户。后郑志顺将10500元补偿款发放给相关村民,其中750元据为己有。

2018年3月,瑞安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郑志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高速办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处理。

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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