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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监察法》正在进行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4日

新修订的《宪法》、《监察法》对纪检监察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当前,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宣传《宪法》《监察法》作为重要任务,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市纪委、市监委制定学习宣传计划,下发读本,利用周一夜学、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部学习、交流,在“清廉温州”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开设《微课堂》、《我读监察法》等栏目开展主题宣传,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热潮。

洞头区纪委、区监委将学习贯彻《监察法》与工作职责相结合,围绕《监察法》规定的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开展研讨,邀请专家、业务科室骨干授课,并结合模拟案例,答疑解惑、相互交流,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

瑞安市纪委、市监委举办集中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监察法》,利用微信群、“清廉瑞安”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送监察法释义、实践运用等学习文章,并组织《监察法》知识测试。

平阳县纪委、县监委以赛促学,围绕《监察法》开展知识竞赛,在发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自学、参加培训等基础上,从全县各地各单位选出61支队伍开展知识竞赛,营造了学习《监察法》的浓厚氛围,确保学深学透。

苍南县纪委、县监委采取“访谈+互动”模式,围绕《监察法》开展主题学习,先由业务能手主讲,再进行互动问答,形式新颖活泼,取得良好效果。此外,还将开展集中培训、模拟实战、以案代训等学习活动,学深学透《监察法》。

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小组学习会、研讨会、专题座谈会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监察法》,准确掌握两部法律的内容和精神,交流学习心得。

派驻市委农办纪检监察组召开集中学习会、座谈交流会等,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和监察法的重大背景、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撰写体会文章,相互交流学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