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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纪委 温州市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07日

一、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监察委员会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温州市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纪委、市监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委下属温州市纪委(监委)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单位预算。温州市纪委(监委)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合并在市纪委、市监委本级预算里。

二、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纪委、市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单位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4665.67万元。

(二)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收入预算4665.6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5.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单位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支出预算4665.6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1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70.2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51.40万元,项目支出1044万元。

(四)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4665.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5.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0.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10万元。

(五)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65.6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714.26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410.5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3.7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920.64万元,占84.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87万元,占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06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255.10万元,占5.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1101]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876.6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8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经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3)[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6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支出及委机关后勤中心预算等支出。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4.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7.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215.77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2210203] 购房补贴支出39.33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六)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21.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7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公积金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51.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七)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意见的通知》(温财外[2018]17号)文件精神,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归口管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再单独安排预算进行公开。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或下降)0 %。主要用于委机关接待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车改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车辆报废更新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纪委、市监委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1.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纪委、市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纪委、市监委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2011101]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2011199]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7.[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2210203]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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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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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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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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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共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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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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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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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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