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清廉温州 > 动态 > 瑞安市“三举措” 提升市直单位作风巡查实效

瑞安市“三举措” 提升市直单位作风巡查实效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5日

瑞安市着力围绕“健全机制、突出重点、查改结合”三项举措扎实开展市直单位作风巡查工作,形成持续有力震慑。截至6月12日,已基本完成市住建局等8个市直单位历时2个月的第一轮作风巡查任务,梳理信访件29件,收集问题线索35个,交办信访件15件;立案查处11人,组织处理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一、健全机制,确保巡查“有章可循”。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委巡查办,加强对巡查工作的上下联动、指导协调和沟通联系。编印《瑞安市作风巡查工作手册》,制订巡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巡查工作有序开展。细化巡查办内部职责分工和联系巡查组制度,印发市派作风巡查工作月报表、信访件跟踪督办记录表、跟踪回访记录表等系列报表,及时掌握巡查组工作动态情况。二是强化协调联动。集中抽调20名派驻纪检干部和12名“退二线”干部,组建了4个市派市直单位作风巡查组,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找问题”能力。组建政策咨询协调小组、出台市纪委分片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信息沟通。全面加强信息沟通,启动每周“一三五”手机短信报送工作动态机制。及时反映、总结和交流各巡查组做法与成效,目前已编印信息简报14期,编发手机短信动态信息27条,有力促进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突出重点,确保巡查“有的放矢”。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巡查工作主轴主线。一是对照要求选准方向。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作为全年巡查主要对象,认真梳理被巡查单位近年来的信访案件、审计报告、考绩排名、正风肃纪等方面情况,全方位、多视角地了解市直单位实际情况,如:将存在管理体制、职能分工、审批许可等未理顺问题的市卫计局纳入首轮巡查范畴。二是契合实际突出重点。紧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大纪律”的问题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等6个方面内容,围绕领导干部出国(境)学习考察、公款竞争性存放、行政执法和审批许可、工程项目建设、“三公”管理、单位食堂和工会管理、下属中介机构或行业协会清理等10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查。如:发现市住建局质监站2间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市财税局3名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市住建局上望所和市市场监管局上望所、东山所公车GPS定位失效、标识未喷涂等问题。三是针对期盼瞄准焦点。注重“虚、实”相结合,通过张贴巡查公告等常规动作外,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个别约谈等方式,广泛了解群众对被巡查单位的意见建议。如:第一巡查组从住建、环保部门700多名服务对象名单中筛选出33名代表,开展2场专题座谈会,收集被巡查单位问题线索7个;第二巡查组以面对面方式对财税、卫计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开展针对性重点谈话,发现被巡查单位廉政风险点9个。截至6月12日,市直单位作风巡查组共张贴巡查公告223份,召开各类座谈会224次,发放测评表747份,个别约谈462人次,实地走访部门13家,接待群众来访10批16人次,受理来电、来信28件。

三、查改结合,确保巡查“有责可追”。坚持边巡边查边改,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狠抓纪律审查。5月以来,连续查处了马屿住建所3名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充当“红顶中介”、市两所学校4名教师违规从事有偿带生、市环保局3名科级干部违规旅游、市六中占用学生食堂餐费用于外出旅游等案件。同时,积极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纪”,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形成有力震慑。如:市环保局3名退二线干部主动清退违规兼职报酬34.89万元,并在全局作深刻书面检查;市住建局房地产测绘队2名干部主动清退违规多领年度考核奖金6.6万元。二是狠抓整改落实。对巡查中发现易于整改的问题,第一时间提醒被巡查单位即知即改。如:市派第三市直单位作风巡查组发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协管员经费发放不规范问题后,立即要求规范经费发放标准。三是狠抓督查考核。市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研究作风巡查工作,针对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和措施。加大督考力度,完善考核办法,实行年中督查和年末考核,把作风巡查工作纳入年度考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