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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坚持“三个三” 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集中整治活动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5日

平阳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敢担当、树标杆”作风建设五大行动部署,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集中整治活动为抓手,坚持把握“三点要求”、围绕“三大行动”、突出“三个着眼”,正作风、提效能、优环境,努力为平阳转型发展、赶超发展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一、把握“三点要求”抓问题起底。一是全面覆盖查问题。全县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方式,自查并分类梳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具体表现,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二是突出重点找问题。通过召开各层面对象座谈会、广泛发放征求意见函、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向社会群众、部门单位征集各单位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县级领导点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精准点出部门单位在重点工程推进慢、工业强县政策执行不力、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据统计,全县共有98个单位11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个人自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四方面个人问题22400多个,自查上报单位问题261个。县整治办通过公开征集和定向征集,共梳理汇总交办突出问题194个,其中涉及32个机关部门的140个,涉及11个乡镇的54个,督促限期抓好整改落实。

二、围绕“三大行动”抓问题整治。一是开展问题“大整治”行动。各地各单位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先决什么问题”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问题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已完成干部个人问题整改12000多个,完成各单位自查问题整改121个,解决交办突出问题80多个,问责处理党员干部13名。二是开展作风“大巡查”行动。全年分三轮对24家县机关单位和8家基层站所开展作风巡查。目前已完成对首轮8家单位的巡查工作,共查找梳理被巡查单位作风建设方面问题63个,其中6个涉及干部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已移交核实调查。全面铺开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乡镇作风巡查、县重点项目专项作风巡查工作。其中,鳌江一桥工程项目挂图作战、综合施策、全力攻坚,在市重点项目巡查组驻点巡查以前,完成19亩征地以及2.14万㎡的拆迁任务,确保项目无障碍施工。三是开展难题“大推进”行动。针对“决策部署落实难”、企业群众办事难”、重大项目落地难”三难问题,开展“抓执行、严问责”大督查行动、“强服务、优环境”服务提质活动、“你提意见我来改、你提差距我来追”审批优化活动、“双评议、双问政”提升行动等,集中整治一批“外面可以办、平阳办不了”,“外面办得快、平阳办得慢”的审批项目,严肃问责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目前,已通报批评4个单位,问责“不作为、慢作为”党员干部6人,调整“为官不为”领导干部22名。

三、突出“三个着眼”抓活动实效。一是着眼整肃干部作风。把在中整治活动中征集的问题作为督查重点,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持“一月一主题、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动态抽查、信息化监督。目前,已开展“创国卫”工作、预算单位公款存放管理、乡镇值班住夜、“三改一拆”工作、基层站所工作纪律等专项督查20多轮次,发现问题63起,处理人员28人次,其中党纪处理2人,下发通报29起,媒体曝光43起。二是着眼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梳理、修改和完善一系列反对“四风”的规章制度,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比如,建立健全捆绑问责机制,对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捆绑问责。健全完善改革创新容错机制,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让广大党员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出台“全员日志、全员考勤、全员考绩”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纪律、激发干部活力、促进勤政优政。三是着眼优化发展软环境。推行“检查备案制”和“处罚报告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因执法行为而干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切实为企业休养生息、做大做强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落实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建立平商回归(招商引资)项目“招批管”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各类意向项目早落地、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