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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推行重大项目巡查督办机制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8日

今年以来,文成县围绕亮点项目推进、新建项目开工、重大项目招商、前期项目谋划实行了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为了强化监督职能,县纪委牵头建立重大项目巡查督办机制,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一是整合力量,合铸督查利剑。为有效整合监督检查资源,提高监督实效,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县纪委联合人大、政协、组织、考绩、发改等部门建立了重大项目巡查督办组。同时,分设2个督查小组对重点项目开展实地督查,上半年对确定的16个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了督查,督办问题整改23个。通过推行巡查督办机制,特别是纪委、组织、考绩三家单位的联合,实现干部工作绩效、纪检效能监督和干部“能上能下”三者的有机结合,增强督查的震慑力和实效性,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规范推进、高效落实。

二是创新机制,增强督查活力。制定实施《重大项目巡查督办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四项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例会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项目责任单位情况汇报,认真梳理、分析项目在审批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建立项目巡查制,根据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定期深入项目第一线开展督查和调研,帮助协调和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清单销号制,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以《整改通知书》形式向县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反馈,并形成问题清单,做到完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建立督查通报制,在文成新闻网开辟了“敢担当、树标杆,全民共建好作风”专栏,同时,通过《文成督考》、《今日关注》等载体,定期通报项目的督查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

三是强化问责,巩固督查成效。把问责作为巡查督办的关键环节,高扬“问责鞭”,严肃责任追究,督促工作落实。一方面把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纳入主管单位的年度考核重点内容,由考绩部门实施动态监督和年终考核;另一方面是实施责任追究,对重点项目推进中出现的主观性问题,第一次发现的,责令整改到位并由分管县领导实施约谈;再次发现的,则按照《文成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问责办法》、《文成县政令不畅落实不力调查处置机制》的规定实施问责。上半年,督查发现县第三小学项目存在“超工期、超概算”问题,对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