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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5日

8月3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陈浩主持召开鹿城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部署鹿城区贯彻落实意见。

鹿城区领导朱崇敏、曾恩伟、郑锦春等参加会议。鹿城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恩伟解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它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问责条例》的发布施行,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把 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制度与行动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迅速贯彻。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问责条例》,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 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激发制度治党的强大力量,用问责砥砺全党,用担当诠释忠诚。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践行,落实到位。把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作为年度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细化措施,取得实效。进一步分清具体责任,强化问责措施,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和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条例》赋 予的职责,进一步形成问责工作合力,强化问责追责工作,加大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力度,发挥问责的警示和促进作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问责倒逼 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