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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责任意识 激发担当精神

——县(市、区)委书记谈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2日    来源:温州日报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具体化,也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为推动学习领会《问责条例》不断深入,进一步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问责条例》,温州市纪委(监察局)联合温州日报,集中刊发各县(市、区)委书记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署名文章,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的心得体会和下步举措。

强化责任担当 保障转型发展——中共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 陈 浩

高擎问责利剑 强化责任担当——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瓯海区委书记 厉秀珍

以问责强化担当 以担当推动发展——中共乐清市委书记 林晓峰

紧抓制度执行,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共龙湾区委书记 王军

用《问责条例》重塑基层干事创业新风尚——中共洞头区委书记 董智武

落实《问责条例》应注重把握“三个度”——温州市政协副主席、中共苍南县委书记 黄寿龙

权责有多大 担当有多重——中共文成县委书记 汪驰

学习贯彻《问责条例》需做到“知行合一”——中共泰顺县委书记 张洪国

全力打造清澈的政治生态——中共永嘉县委书记 娄绍光

坚持以问责砥砺担当 助推平阳转型发展——中共平阳县委书记 马永良

用好问责利器 唤醒责任担当——中共瑞安市委书记 李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