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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问责砥砺担当 助推平阳转型发展

——中共平阳县委书记 马永良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12日    来源:温州日报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重大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我们务必要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问责条例》,以问责强化责任、砥砺担当,进一步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平阳落地生根。

必须以问责彰显政治担当,这是方向。

《问责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我们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我们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我们要把《问责条例》作为激发平阳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政治担当的重要利器,形成上下同欲、上下齐心、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高质量推进落实“十三五”规划、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把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必须以问责筑牢责任意识,这是关键。

中央出台《问责条例》最终目的不在于问责,而在于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近年来,平阳县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从领导干部抓起,通过探索推行县领导“两包三挂”实绩考核,严格执行督查量化通报制度,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集中整治,加大“不担责、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去年以来,全县共发出通报102期,问责干部197人(次),有效推动了重点工作的落实,全县干事创业的氛围进一步浓厚。今后,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做到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大胆支持保护敢于担当、敢闯敢试的干部,又杜绝特殊化和“破窗效应”,真正使《问责条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在平阳的深入落实。

必须以问责激发担当精神,这是根本。

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关键是要通过强有力的问责,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我们要按照省委书记夏宝龙提出的“八个干”的要求,坚持干字当头,铆足干劲、开足马力,紧紧围绕市委建设“三个城市”部署安排,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服务业兴县“两大战略”,联动推进产业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强化破难攻坚,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进现代产业之城、滨海品质之城、平安阳光之城建设。我们要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补短板的重要论述和省、市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补齐短板、持续扩大战果,为温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杆城市贡献平阳力量。我们要全面深化十大领域改革,深入推行改革创新容错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让敢担当的领导干部大胆去干,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为全县发展凝聚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