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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清单管到底 责任肩上扛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3日

近日,乐清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公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详细事项,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这份《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党委(党工委、党组)、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党委(党工委、党组)其他班子成员,纪委(纪工委)、纪委(纪工委)书记、派驻机构及其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其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被细化分解为党委(党工委、党组)责任18项、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责任10项、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8项,共三大项36小项具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分为纪委(纪工委)责任16项、纪委(纪工委)书记责任9项、派驻机构及其负责人责任13项,共计三大项38小项具体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的出台,能更好地推进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内容具体化、履责过程痕迹化,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的全覆盖和落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巡查监督、党内民主生活会、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评议的主要内容,重点解决责任落实不平衡、“上面热、下面冷”、“主职热、副职冷”、“表面热、内心冷”等问题,推进各级党组织创新举措、抓好落实,形成人人知责、人人担责的局面。

该负责人说,紧扣责任落实,将为乐清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五市六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