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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躺在"功劳簿"上 村支书走向蜕变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0日

“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养育我的父母,愧对爱我的妻子和孩子,不但自己身败名裂,还给亲人的脸上抹了黑,是自己亲手毁掉了一切,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

这是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新桥村党支部原书记潘光武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一段发自内心的忏悔。2 016年7月,潘光武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对进行依法处理。

信念动摇——方向迷失 好人逐渐蜕变

在得知潘光武被组织审查的消息后,熟悉他的人都惊愕了,平时这么老实的一个人怎么与腐败分子划上了等号?

了解潘光武的人,都这样评价他:为人忠厚老实,性格内向,做事小心翼翼,工作勤勤恳恳,不占人便宜,是个肯干事、能干事的村干部。

潘光武从2005年4月开始任新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从2010年11月开始任新桥村党支部书记,总共担任了12年的村主要干部。一直以来,潘光武立足岗位服务群众,为新桥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新桥村二产标准厂房、三产安置房等8个项目相继建成,村集体经济逐年壮大,老人福利大幅度提高,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和群众的好评,多次获得市、区、街道级多项个人荣誉。

但是,在看到村里的各项事业在自己的带领下得到迅速发展的时候,潘光武的心态开始有了微小的变化和失衡,觉得自己对村里的发展有很大的贡献,应该得到回报。没有摆正心态,廉洁底线逐渐瓦解,丧失了理想信念,彻底迷失了人生方向,把党纪国法抛诸脑后,在一己私欲的作用下,最终跨越了底线,在金钱面前连连失守。

收礼“任性”——顶风违纪 不收敛不收手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潘光武置若罔闻。春节期间,村集体房产的相关租户以拜年的名义送来加油充值卡、银行储值券等,潘光武来者不拒。2015年11月,温州某商贸公司租用了新桥村楼房用于公寓式出租房,在签订房屋租赁意向协议之后,该公司想在承租的房屋楼顶搭建阳光活动房并防止被拆除,希望潘光武提供帮助并与有关部门疏通关系,为此送给潘光武5万元辛苦费,潘光武认为帮人办事,自己收点“礼”是应该的,对这5万元也就笑纳了。

正因为潘光武心存侥幸,认为收个“小礼”,没什么风险,逮到也只能算违纪,不会受到法律惩处。结果“温水煮青蛙”,积少成多,最终连5万元的“大礼”也照收不误.

大胆索贿——工作有苦劳 用权要回报

2007年7月份,瓯海区新桥街道新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温州市某房地产公司约定代建新桥村三产返回安置房工程,时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潘光武代表新桥村协助配合。

潘光武认为,自己在帮助该公司办理村里三产返回安置房建设相关手续过程中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应该有所回报,就向该代建公司索要140平方米安置房指标,该公司为了得到潘光武的支持,以保证代建工程能顺利完工,同意免费送给潘光武一套成本价计60余万元的140平方米安置房指标,潘光武予以收受。潘光武一直认为,自己是向代建公司索要指标,并没有损害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这也是自己辛苦付出应得的回报。

案例警示

纵观这起案件,涉案人员虽然只是普通的农村干部,但是产生的影响是令人震惊的,大家眼里一直认可的好同志,突然之间成为阶下囚,发人深省,给了我们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刻骨的教训,也给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深刻的启示。

这一起“苍蝇式”的农村基层干部腐败案件再次警醒我们:再小的权力失去监督,都有可能酿成腐败。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失去“阳光”照射的地方成了腐败滋生的温床,失去监督的权力则在膨胀的私欲中渐渐脱离了运行的轨道。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完善和落实村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村(居)监委会的作用,依法全面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办事公开,尤其要公开集体资金使用与分配、村级重大建设项目等与村民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健全和巩固“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涉及金额较大、群众关注的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资产核算、项目招投标、工程审计等还可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农村党员干部营造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要支持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条件允许和群众认可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收入,调动他们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做好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诫勉和奖励工作,对得过且过、政绩平庸和群众威信差的农村党员干部,该调整的要调整,该罢免的要罢免;对政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遵纪守法的农村党员干部,要予以一定的奖励,切实做到奖罚分明,激励他们干事创业,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抓早抓小。必须高度重视基层涉农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挪用村集体财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坚决维护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