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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纪检组“三严”措施 强化“三重一大”事项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4日

今年以来,驻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纪检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实施“三严”措施强化驻在单位及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促进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和市供销社等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严把关,依法依规促廉洁。要求驻在单位及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工作规则,做到“三重一大”决策依法依规进行,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强化重要人事任免监督,在研究决定前要求将拟任、拟推荐或表彰对象的名单提交纪检组征求意见,纪检组对上述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严格把关,详细审查任免程序是否到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尤其是审查对象是否受到过信访举报或初核存在问题,是否存在作风纪律方面的反映等,严防“带病提拔”或“带病表彰”现象。一旦发现问题苗头,就咬耳扯袖及时处理。1—9月份,纪检组共参加驻在单位及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会43次,审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情况21次。

二是严督查,点明问题促规范。9月上旬,纪检组采取查看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询问相关经办人员等方式,对4家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及接受监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对照《派驻(出)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温纪〔2016〕13号)文件要求,详细梳理各单位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如重大事项决策或召开涉及重大项目安排的会议,未落实会前书面告知、会后备案程序,未提前向纪检组提交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相关资料,会后未及时报备会议材料等。在督查结束后,及时将督查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分别通报给4家单位,要求及时整改。

三是严整改,谈心提醒促落实。要求驻在单位及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监督办法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报备相关会议资料并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台账。对各单位办公室、人事、计财等重点处室相关负责人开展谈心提醒教育,要求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提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着力防范岗位廉政风险,推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