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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温州市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中打响第一枪

2名直接责任人被立案调查 一工程建设单位被处罚款28.9万多元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4日

近年来,随着温州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大量工程项目陆续上马,随之而来在工程招投标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消除这些问题,温州市开展了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

瓯海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中,在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入手,打响第一枪,2名直接责任人被立案调查,违规出借施工资质的单位被处罚款28.9万多元。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片截污纳管工程,于2012年11月组织招投标,中标总造价11591027元,12月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240天,2013年4月工程开工建设。然而,时至今日,三年半过去了,该工程仍未通过竣工验收。

“如此严重超期施工,其中必有猫腻……”群众的不满反映,引起了瓯海区纪委的关注。区纪委遂以有关反映线索为突破口,展开对该工程问题的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该工程施工单位绍兴某城建公司派出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除开工前期和关键部位的施工验收外,平时疏于项目施工管理,实际施工由本地人木某负责,涉嫌违规出借资质。鉴此,区纪委监察局即牵头会同区住建局远赴绍兴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查清了该施工单位出借资质允许个人以其单位的名义中标承揽该工程的违法行为事实。10月9日,区住建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89776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也成为瓯海区针对施工企业出借资质开出的第一张处罚单。

调查还发现,南白象街道办事处作为鹅湖片截污纳管工程业主单位,对该项目标后监管失职,未及时掌握工程重大施工变更情况,导致工程出现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严重超工期等问题,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区纪委监察局依纪审查,发现该街道原城建办主任叶某某、工程现场代表陈某某2人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遂予以立案调查。同时,该街道相关责任领导,也负有一定责任,决定实行“一案双查”,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据了解,瓯海区纪委在对2名直接责任人予以立案调查,对其他几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问责处理的同时,还对南白象街道鹅湖片截污纳管工程相关工程质量问题予以全程跟踪督促整改返工。截止目前,前期开挖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三条支管已完成返工修复。下步,将对检测发现的其他质量问题进行整改,预计2016年11月中旬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年内安排竣工验收。

瓯海区纪委相关领导表示:下一步,区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相关部门标后履约监管失职、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标活动等问题线索,做到露头就打,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