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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察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2日

一、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察局)基本情况

  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温州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市委、市政府负责。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共有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温州市纪委(监察局)案件检查后勤服务中心。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2016年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3522.3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522.3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0万元,单位结余收入0万元。

  (二)2016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收入预算,安排支出3522.3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医疗卫生支出96.16万元,行政运行(纪检监察)支出2401.7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支出480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38.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23.71万元,项目支出860万元。

  (三)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万元,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出国(境)考察、业务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察、调研、案件检查督查及同城外同行来访、调研的餐费及住宿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4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车改后保留的领导用车、执法用车等8个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新的车改政策实施后,按新要求预算再做调整)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上述功能分类支出中:

  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委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障的支出;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委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离退休工资及公用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支出主要用于委局机关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等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委局后勤中心办案大楼和设备日常维护及运行支出和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委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下载:2016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