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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出台《泰顺县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慢”行为问责暂行办法》

向作风问题亮剑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5日

服务态度生硬、说话粗暴、言行举止不文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解释、不说明,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必将问责。泰顺县近日出台《泰顺县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慢”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严管。

两类人员 八种情形 必将问责

该《办法》将问责对象细分为县管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两个大类,县管领导干部如若存在执行重大决策不力、重点工程保障不力、克难攻坚不担当、干部管理宽松软4种情形;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如若存在办事服务态度差、审批服务效率低、吃拿卡要乱办事、上班纪律松懈等4种情形。以上8种情形一经查实,必将严肃问责。

两项机制 多方合作 确保落实

建立作风建设经常性跟踪督查机制,该县作风办及县级媒体记者组成监督检查小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庸懒散慢”等不良作风和为官不为问题适时进行跟踪、曝光;同时建立定期接受群众评议工作机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评议问责情况,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问责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两项机制相辅相成,确保问责办法落地生根。

五种方式 依纪依规 严格问责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办法》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效能告诫、停职检查、免职。构成违反党纪、政纪应追究纪律责任的,予以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践证明,解决作风问题,搞和风细雨式的说教效果不佳,蜻蜓点水般的惩戒也无济于事。我们必须向低效率、低效能亮剑,必须向不作为、乱作为开刀,严纲肃纪。”县委书记董旭斌在全县作风建设大会如是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