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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三重拳”助力“大拆大整”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4日

洞头区纪委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明纪律、严督查、强问责”三记重拳,全力服务和保障“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目前,已开展专项督查2批次,对1起违章管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一是注重思想引领明纪律。为确保“大拆大整”工作顺利推进,区纪委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大拆大整”工作纪律保障的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在“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中切实做到“三带头”,带头学习宣传政策、带头支持配合、带头做好亲友工作。同时,借助区纪委(监委)全体干部会议、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和派驻机构工作例会等,对“大拆大整”纪律保障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切实增强各级纪检干部的责任意识。

二是做好结合文章严督查。结合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按照“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盯着问题改”的要求,对全区“大拆大整”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扫描”。针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不一、不平衡性较大的情况,成立由区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的纪律保障督查组,对全区“大拆大整”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精准督查。同时,结合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收集工作,建立全区“大拆大整”涉及党员干部情况信息库,对党员干部存在违法建筑的,要求党员承诺自行拆除时间,纪检组织对承诺情况及时跟踪督查,确保落实到位。

三是实践“四种形态”强问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微信举报公众号,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大拆大整”监督工作。严肃查处有关职能部门及党员干部在“大拆大整”工作中不履职、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等行为,同时对党员干部在“大拆大整”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为违建户说情打招呼、出谋划策的,一律严查快办、形成震慑。今年以来,对1起违章管控不力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4名工作人员受到书面效能告诫处理,1名党员受到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