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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通报五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2日

平阳县近日严肃查处并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均与违反财经纪律有关。

其中套取公款最多的一起典型是,平阳县国土局腾蛟所原所长白福宁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问题。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白福宁任县国土局腾蛟所所长期间,以农民工拆违经费、宣传费用等名义向腾蛟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局套取资金共计12.8万多元,存放于单位账外,用于额外发放职工节假日补贴、加班补贴、接待费、差旅费及旅游等支出。为此,白福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平阳县环保局鳌江环保分局原局长张士荣以执法补助等名义,向鳌江镇人民政府套取资金6.3万元,由其本人保管并支配使用,主要用于分局额外加班补贴、公共费用等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平阳县国土局腾蛟所所长王强以宣传费用等名义,向腾蛟镇人民政府套取资金4.5万元,存放于单位账外,用于额外发放职工节假日补贴、加班补贴、接待费用等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平阳县住建局腾蛟所原所长周贵以宣传费用等名义,向腾蛟镇人民政府套取财政资金4万元,存放于单位账外,用于所里职工额外发放节假日补贴、接待费等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平阳县住建局腾蛟所原所长谢斌以宣传费用等名义向腾蛟镇人民政府套取资金7.8万多元,存放于单位账外,用于所里职工额外发放节假日补贴奖金、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这5起违反财经纪律典型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下来,平阳将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