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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提出“八不”要求规范干部职工微信微博行为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6日

近日,市环保局为规范干部职工的微信微博行为,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平台的环保“正能量”,明确提出了“八不”纪律要求,要求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使用微信微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不散布传播明显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恶意歪曲中央和省市委决定的言论、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以及其他明显不当的言论;

二是不泄露工作中接触到的涉密信息;

三是不制造和传播封建迷信信息及各类谣言;

四是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

五是不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推销、推广活动;

六是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

七是上班时间,不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微信、微博、网页;

八是上班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聊天,不在微信、微博上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市环保局纪检组长王益民表示“八不”纪律要求的提出,是为环保干部日常微信微博行为拉起了“高压线”,为每位干部敲起了“警钟”、打上了“预防针”。局正风肃纪工作组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如发现违纪违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