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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0日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 落实市纪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八条禁令”纪律要求,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城市精细管理。持续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推进网格化管理,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为企业发展打造宜商、宜居、宜创业的良好城市硬环境。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乱检查、乱处罚、乱作为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干扰。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依靠科技手段,推行“同城通办、系统联办”机制, 1个市级窗口、3个区级窗口、32个乡镇(街道)窗口统一受理本系统审批事项的申请,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终端落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最优服务。

四是落实纪律规矩要求。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明“八条禁令”纪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影响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对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廉政建设“约法三章”,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