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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镜,自查自纠 —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风险排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

近日,温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自纠会,以“加急费”问题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为镜,逐条对照“八项禁令”要求,全面梳理涉企服务事项,认真排查风险,明确防控举措。

会议通报了近期市纪委、有关县(市、区)纪委对2例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处理决定,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文件规定。各处室(单位)按照《关于严明“八条禁令”纪律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温纪发〔2017〕4号)文件要求,对海域使用审批、填海竣工验收、海洋生态补偿、初级水产品安全、休闲渔船监管、执法自由裁量权、渔船检验等涉企工作一一进行风险排摸,确保在对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严守“八条禁令”,不留监管盲区。

会议要求,各处室(单位)务必提高政治敏感性,紧盯违法违纪行为新变化,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优化营商环境。海洋与渔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严守职业操守,全心“为民”“利民”;认真剖析问题,正视存在差距;严格执行“八条禁令”,践行“最多跑一次”;坚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力度。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涉企涉民工作流程、紧盯重点环节,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据悉,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对照“八条禁令”要求,对全局工作进行了问题排查,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市海洋与渔业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