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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3日

根据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并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选调叶显途等12名同志到中共温州市纪委、温州市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2.在公示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市纪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88969153,8896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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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温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