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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9日

日前,瓯海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审批督查科长赵晓花履职不到位问题。2015年至2017年8月底,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中介服务的温州市瓯越土地勘测有限公司和温州市京山译园翻译社一直超范围对外提供有偿复印。赵晓花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未发现上述两家中介机构存在超范围开展对外有偿复印业务的情况。其中2017年4月,《问政瓯海》转办网友关于区府2号楼2楼复印收费问题,赵晓花口头责成两家中介停止有偿复印后,监督落实不到位,致使上述两家中介继续对外提供有偿复印至2017年8月,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赵晓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瓯海区仙岩街道党工委委员夏成华、组织员诸建勇监管失职问题。2016年4月初,瓯海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周哲被下派到仙岩街道罗垟村担任农村指导员和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从2017年1月19日开始,周哲因个人债务原因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直至2017年6月30日,在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被本委调查人员找到并被劝返。周哲擅自离岗累计160余天并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夏成华受到通报批评处分,诸建勇受到诫勉谈话处分。

3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用地科工作人员姚勇工作失职问题。2007年8月,南白象街道霞坊村等村开展征地工作。前期由温州市瓯越土地勘测有限公司勘测定界,并出具温州市人民政府招拍挂用地(霞坊村)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该图错误地将温州市2003年度第十四批次区块部分已征用土地纳入本次征地范围。2007年12月4日,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用地科工作人员姚勇未仔细勘测,未发现定界图的错误,在《实地踏勘表》上签署“地块界址清楚、权属明确”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提交省政府审批并同意,致使霞坊村16.4688亩土地被重复征用,给国家造成损失。2016年11月,姚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郭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风清滥用职权问题。2011年至2012年,郑风清在负责原郭溪镇郭西村土地开垦项目时明知施工方大部分石料在项目区内开采,仍在数张石料外购工程款支付会签单、发票上签署支付意见,致使共计462.2088万元的石料外购工程款陆续支付给某市政公司。2015年11月,郑风清明知郭西村土地开垦项目挡墙地面下墙设计深度为40厘米,却对徐某某等人伪造的勘测结果显示为下墙深度80厘米的情况予以签字确认。2016年10月,经温州市瓯海测绘工程院测量,该挡墙地面下墙实际深度只有17厘米。2016年12月,郑风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